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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是多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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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主观:

《 刑事诉讼法 》 第156条:对 犯罪嫌疑人 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 不得超过二个月。 第171条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,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,重大、复杂的案件,可以延长半个月。

法律客观:

《刑事诉讼法》
第一百五十六条
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。案情复杂、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,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。

《刑事诉讼法》
第一百五十
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,可以延长二个月:
(一)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;
(二)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;
(三)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;
(四)犯罪涉及面广,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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