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种观点: 检察院、法院、公安局都很好。随着教育的提升,人们对于工作的选择也开始以机关单位或编制方向出发,检察院、法院、公安局等已经成为有能力的人的首选,对于这方面的选择也开始有些困难,其实检察院、法院、公安局都是国家司法机关部门,属于公务员编制,但是各自的职责不同,选择是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和能力决定。一、检察院、法院、公安局检察院、法院、公安局都是国家司法机关,公务员编制,各司其职,要看自己热爱,同时根据自己的专业和能力决定。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,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。受所在地政府、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。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。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。人民法院用这个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,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。二、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(judicial branch)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,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,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。中国的司法机关在狭义上专指人民法院,广义上还包括人民检察院。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,负责审理各类案件,制定司法解释,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,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,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。综上所述国家司法机关的责任重大,对于个人的专业及能力也是一种考验,相关待遇自然也非常的好,对于这方面的选择,还是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,不能一概而论哪个更好,也不能因为更好而进行盲目的选择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两者属于不同的部门,具有不同的职能,不能进行比较。主要区别为公安主要的职能为侦查,检察院的职能为提起公诉等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。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必须予以追究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,应当分工负责,互相配合,互相制约,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两者属于不同的部门,具有不同的职能,不能进行比较。主要区别为公安主要的职能为侦查,检察院的职能为提起公诉等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。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必须予以追究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,应当分工负责,互相配合,互相制约,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。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检察官的级别跟职务是两个概念,两者没有必然的对称关系,检察官的等级的确定,以检察官所任职务、德才表现、业务水平、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》第七条 检察官实行下列职务编制等级:(一)最高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首席大检察官;副检察长:一级大检察官至二级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二级大检察官至二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员:一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一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。(二)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二级大检察官;副检察长:一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二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员:二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一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。(三)省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院,自治州、省辖市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一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;副检察长:二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;检察员: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二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。(四)县、市、自治县、市辖区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三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副检察长:四级高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四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;检察员:四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三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。
第3种观点: 在同一区域内,行政级别上,检察院要高于公安机关半级。以地级市为例,公安局隶属于市政府,是正县级机关,而检察院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,是副厅级机关。因此检察机关要高于公安机关。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《公务员法》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、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。领导职务层次分为:国家级正职、国家级副职、省部级正职、省部级副职、厅局级正职、厅局级副职、县处级正职、县处级副职、乡科级正职、乡科级副职。《检察机关组织法》第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。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,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两者属于不同的部门,具有不同的职能,不能进行比较。主要区别为公安主要的职能为侦查,检察院的职能为提起公诉等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。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必须予以追究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,应当分工负责,互相配合,互相制约,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。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检察官的级别跟职务是两个概念,两者没有必然的对称关系,检察官的等级的确定,以检察官所任职务、德才表现、业务水平、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》第七条 检察官实行下列职务编制等级:(一)最高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首席大检察官;副检察长:一级大检察官至二级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二级大检察官至二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员:一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一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。(二)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二级大检察官;副检察长:一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二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员:二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一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。(三)省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院,自治州、省辖市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一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;副检察长:二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;检察员: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二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。(四)县、市、自治县、市辖区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三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副检察长:四级高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四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;检察员:四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三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。
第3种观点: 在同一区域内,行政级别上,检察院要高于公安机关半级。以地级市为例,公安局隶属于市政府,是正县级机关,而检察院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,是副厅级机关。因此检察机关要高于公安机关。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《公务员法》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、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。领导职务层次分为:国家级正职、国家级副职、省部级正职、省部级副职、厅局级正职、厅局级副职、县处级正职、县处级副职、乡科级正职、乡科级副职。《检察机关组织法》第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。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,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两者属于不同的部门,具有不同的职能,不能进行比较。主要区别为公安主要的职能为侦查,检察院的职能为提起公诉等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。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必须予以追究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,应当分工负责,互相配合,互相制约,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。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检察官的级别跟职务是两个概念,两者没有必然的对称关系,检察官的等级的确定,以检察官所任职务、德才表现、业务水平、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》第七条 检察官实行下列职务编制等级:(一)最高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首席大检察官;副检察长:一级大检察官至二级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二级大检察官至二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员:一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一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。(二)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二级大检察官;副检察长:一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二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员:二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一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。(三)省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院,自治州、省辖市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一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;副检察长:二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;检察员: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二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。(四)县、市、自治县、市辖区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三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副检察长:四级高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四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;检察员:四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三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。
第3种观点: 在同一区域内,行政级别上,检察院要高于公安机关半级。以地级市为例,公安局隶属于市政府,是正县级机关,而检察院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,是副厅级机关。因此检察机关要高于公安机关。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《公务员法》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、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。领导职务层次分为:国家级正职、国家级副职、省部级正职、省部级副职、厅局级正职、厅局级副职、县处级正职、县处级副职、乡科级正职、乡科级副职。《检察机关组织法》第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。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,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两者属于不同的部门,具有不同的职能,不能进行比较。主要区别为公安主要的职能为侦查,检察院的职能为提起公诉等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。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必须予以追究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,应当分工负责,互相配合,互相制约,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。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检察官的级别跟职务是两个概念,两者没有必然的对称关系,检察官的等级的确定,以检察官所任职务、德才表现、业务水平、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》第七条 检察官实行下列职务编制等级:(一)最高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首席大检察官;副检察长:一级大检察官至二级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二级大检察官至二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员:一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一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。(二)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二级大检察官;副检察长:一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二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员:二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一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。(三)省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院,自治州、省辖市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一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;副检察长:二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;检察员: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二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。(四)县、市、自治县、市辖区人民检察院:检察长:三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;副检察长:四级高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;检察委员会委员:四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;检察员:四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;助理检察员:三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。
第3种观点: 在同一区域内,行政级别上,检察院要高于公安机关半级。以地级市为例,公安局隶属于市政府,是正县级机关,而检察院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,是副厅级机关。因此检察机关要高于公安机关。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《公务员法》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、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。领导职务层次分为:国家级正职、国家级副职、省部级正职、省部级副职、厅局级正职、厅局级副职、县处级正职、县处级副职、乡科级正职、乡科级副职。《检察机关组织法》第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。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,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。